*ST金时(0029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至少1/3为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1/2[5]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会下设审计等4个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会议设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提前10日通知[10]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与电子通信方式相结合召开[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0] 董事规定 - 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将建议股东会撤换[24] 提案与决议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董事会决议应在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9] 其他事项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7] - 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怠于出席致无法满足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21]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