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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光学(688307)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中润光学中润光学(SH:688307)2025-04-27 08:31

财务数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2536万元,净额44617.01万元[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40526.67万元,超募资金4090.34万元[9] - 2023年4月20日和2024年5月17日分别同意用1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占超募总额29.34%[9][1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超募资金实际余额1690.34万元[13] - 戴斯光电2024年营业收入121951470.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7512.20元[41] 收购计划 - 公司拟15810万元收购戴斯光电51%股权,其中超募资金1690.34万元,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14119.66万元[2][14] - 收购对应戴斯光电出资额为2503.6364万元[14] - 长沙诚归出让10.2815%股权,支付对价3187.2650万元[15] - 吴秀榕出让9.1296%股权,支付对价2830.1760万元[15] -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戴斯光电51%股权,拥有3席董事,纳入合并报表[16] - 戴斯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33亿元,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相比增值1.7253875368亿元,增值率107.53%[17] - 2025年4月戴斯光电向原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200万元,本次交易中戴斯光电100%股权估值为3.1亿元,51%股权交易价格为1.581亿元[18]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20] -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收购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22] 业绩承诺 - 业绩承诺期间为2025 - 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100万元、2900万元、4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56] - 业绩承诺期届满核查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差异,若前者低于后者,业绩承诺方需补偿[58] - 若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合计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1,业绩承诺方无需补偿[58] -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需另行支付补偿金额[59] 风险提示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果存在不确定性[77] - 公司与戴斯光电在文化、管理等方面有差异,整合效果有不确定性[77] - 戴斯光电整体估值相对账面净资产大幅增值,经营有不达预期风险[77] - 本次交易预计形成大规模商誉,业绩未达预期或出现减值风险[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