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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68831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青云科技青云科技(SH:688316)2025-04-27 08:24

股东会审议与授权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类交易事项需股东会批准[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应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20]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知中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等[33] - 提案人为董事会等不同主体时做议案说明的人员规定[36]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需对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等情况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2]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正本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人员保管[5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57]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8]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58]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9] -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4月[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