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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百达精工百达精工(SH:603331)2025-04-27 08: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关联担保关联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1] - 多项情况担保须报股东会批准,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12] - 控股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对外担保额度审批申请[15] 担保流程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书面订立且内容合规[19] - 担保合同条款先由证券投资部审查,必要时交律师事务所审阅[19]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审批[23] 信息披露 - 公司提供担保后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17]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及时披露信息[23]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26] 追偿与责任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4] - 管理人员擅自越权或怠于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