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百达精工百达精工(SH:603331)2025-04-27 0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81.33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17.5636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217.5636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155]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158]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60][16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6][16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