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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长海股份长海股份(SZ:300196)2025-04-27 08:0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细则于2025年4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任职资格与聘任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聘任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3]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培训获资格证[13] 工作流程与规定 - 传真开董事会,会后五个工作日董事邮寄文件给秘书[11] - 通讯方式变更及时提交资料[14] - 履职时指派人员与交易所联系[16] 基金与预算 - 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同意可设基金,秘书制定计划报董事长批准纳入预算[9] 解聘与离职 - 解聘需充分理由,报告并公告[1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15] 报酬与考核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18] 责任与惩戒 - 违反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惩戒[18] 其他 - 聘任签保密协议[14] - 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15] - 聘任、解聘等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