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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中兰环保中兰环保(SZ:300854)2025-04-27 08: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1] - 会议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8]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