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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华厦眼科华厦眼科(SZ:301267)2025-04-27 08:02

资金管理 - 制度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责任规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禁止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 核查审计 - 计划财务和审计部门每季度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报告[8] - 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交易情况提出审计报告[8] 资金使用与清偿 - 资金使用按“谁审批、谁承担责任”原则执行[9] - 占用资金董事会应追回并报告,原则上现金清偿[9][10] 担保规定 - 公司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并经股东会审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