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现任董事组成[2][5] 人员构成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职责与会议 - 职责是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9][11]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特定情况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3]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