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时间为2025 - 2027年[1] 重大投资与分红 - 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总资产30%且超5000万为重大投资[3]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20%,三年累计不少于30%[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分别为80%、40%、20%[4] 分红预案与规划调整 - 分红预案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7]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净利润[7] - 调整三年回报规划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8] 规划生效 -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