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法定公积金 - 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重大投资或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或支出[9]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11] - 公司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9] - 董事会拟定方案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15] 股利派发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18] - 公司按规定履行利润分配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8] 方案调整与保密 -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合规并履行审批程序[18] - 筹划方案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8] 传闻与异常处理 - 传媒出现未讨论方案传闻时公司应澄清[19] - 证券交易异常等情况公司应预披露拟订方案[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公司信息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