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30058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英飞特英飞特(SZ:300582)2025-04-25 16:32

财务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7]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00%[7]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9]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9] - 公司设置照明事业群等三个利润中心和四大管理职能部门[10]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内审中心配备审计员4名[12]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众多下属公司[6]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7] -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多方面[7]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财务报告、销售业务等[7] 制度建设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等控制流程及授权审核程序[14] -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收支和保管业务设严格授权批准程序[14] - 公司形成筹资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结构[15] -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使用”[15] - 公司建立《采购控制流程》等制度,明确存货请购等程序[15] - 公司建立适宜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16] - 公司建立《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等制度,明确销售业务相关内容[16]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制投资风险,建立科学决策程序[1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金额及比例规定[19]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有金额及比例规定[2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以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与净资产比例界定[21]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以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与净资产比例界定[21]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以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与净资产比例界定[21]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3]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4]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4]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4]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