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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科(600165) - *ST宁科《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宁科生物宁科生物(SH:600165)2025-04-25 15: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行使职权情况应及时披露[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2] - 按时提供会议资料[2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24] 监督管理 - 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监督管理[26] - 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进行自律管理[26] - 自律组织可评估履职情况[26] - 相关主体应配合检查、调查[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非董高的股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