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公司1998年获批发行4500万股,5月29日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4,883,775元[5] - 1999年总股本增至21360万股[13] - 2000年吸收合并后总股本增至22960万股[13] - 2000年配股后总股本增至25120万股[13] - 2006年股改后总股本缩减至193,953,510股[13] - 2011年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73,953,510股[13] - 2015年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684,883,775股[13]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7][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和临时提案[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6]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1至2名副董事长[67]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等[10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股东会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3]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24]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因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5]
*ST宁科(600165) - *ST宁科《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