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宁科(600165) - *ST宁科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宁科生物宁科生物(SH:600165)2025-04-25 15: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 - 出现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1]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2]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 - 审计委员会同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召开15日前通知[3]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3]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 股东投票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者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 表决权相关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6]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6]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5] 股东质询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5] 会议主持人 - 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8]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公告与规则 - 公司规则修订后刊登公告或通知可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摘要披露,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9] -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9] - 规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修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9]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9]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9] -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