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选举[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不定期开会,三种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5]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召开会议[15]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交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17] 考评流程 - 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报董事会报酬和奖励方式[13] 日常办事机构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