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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603803)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SH:603803)2025-04-25 14:40

董事任期与构成 - 非职工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均为3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3] - 董事会成员中3名为独立董事[13] 董事义务与辞任 - 董事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10] - 董事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5]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交易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3]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不得晚于会议前5日,特别紧急事项不受此限[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其他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董事意见,初步形成后交董事长拟定[29]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