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8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4472336元,股份总数为1184472336股[5][11]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减资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况为公司利益诉讼[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或一年内担保金额、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少于十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四名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1][1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5][9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度、季度财报按规定时间报送[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二年,可连聘连任[83] -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9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三十天通知[10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14]
烽火通信(600498)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4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