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章程及制度修订 - 2025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等事项[1] - 修订前注册资本42923.3057万元,修订后42488.3557万元[6] - 修订前股本总额和股份总数为42923.3057万元/万股,修订后为42488.3557万元/万股[8] - 部分公司管理制度中7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项无需提交[2] - 监事会议事规则被废止[2]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 董事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27]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解任生效[2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6] 股东权益及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董事违规时诉讼[1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12] 决策权限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超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