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1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697.12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相关材料[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监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起诉,若被拒或30日内未起诉等可自行起诉[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19][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大会提案[21] 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对外股权投资需按规则决策,超50%报股东会批准[40]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62]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原则[62]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63][65]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修订后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7]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77]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