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6030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工作 - 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4]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媒体、分析师和监管机构[5] - 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6] 管理职责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人员培训[7] 沟通情况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网站公布,自愿披露遵循公平原则[11][19] - 股东会自愿性信息披露最迟会后一天公布,网站信息及时更新[15][17] 咨询电话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21][36] - 在定期报告公布咨询电话,变更时在网站和正式公告披露[37] 活动档案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包含参与人员、内容等[23] 顾问聘请 - 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避免利益损害[25] 信息提供 - 不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平等提供资料[28] - 不出资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引用需注明[44] - 不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报告,可为考察提供便利但不资助[45][46] 媒体管理 - 根据需要选择媒体发布信息,未披露重大信息不接受采访[30] - 区分宣传资料和媒体报道,付费宣传需明确标识[30] 员工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应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多方面素质和技能[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