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002423) -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SZ:002423)2025-04-25 12:50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2010年6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7900万股[7] - 经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总股本变为23.04105575亿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04105575亿元[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会可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5]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2]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至少在三分之一以上,设董事长1人[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公司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97] - 公司与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也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