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架构与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局制定和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及活动策划组织工作[2][14] - 董事会办公室是管理职能部门[1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工作对象与职责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等[4] - 职责有完善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状况等[6] - 方式有对外公告、股东会、热线电话等[7]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管理规范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3] - 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技能[12]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规和知识培训[14]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4] - 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5] - 不得对股票价格公开做预期或承诺[15] - 人员接受访谈调研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15]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实施[15]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5] - 制度修订需董事局审议通过,通过日实施,原办法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