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688229)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6个月内置换[10]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2][13] 超募资金规定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累计不超总额30%[13]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用途变更审议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需审议[17] - 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协议签订要求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6] 信息披露要求 - 拟变更募投项目或转让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审计与调查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半年度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随年报披露[22] 其他规定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适用本制度[26]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造成影响或损失承担法律责任[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