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有5家[9] - 纳入评价范围业务涵盖公司和业务层面多方面[9]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等[9]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0] - 公司设置多个职能部门[10]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12] - 公司建立有效信息收集和分析体系[12]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下设审计部[13] 成本与担保 - 主要原材料成本占全部生产成本比重约80%[16]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1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22]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23][2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6] 缺陷迹象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等舞弊等[23]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决策程序不科学致重大决策失败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