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7][8] 自行召集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发出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取消或延期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确需变更需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19] 投票系统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4]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累计投出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总票数[26] - 累积投票制选举时股东会决议应披露出席会议股东相关比例、投票情况等[2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表决结果 - 股东会公布表决结果涉及股东提案应说明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等[3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0]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决议撤销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4]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4]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情形包括公司章程修改后不一致或股东会决定修改[36]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