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财报更正 - 2024年7月1日发布更正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中产能情况填报有误[4][18]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超过资产总额1%的错报为重大错报,超0.5%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误[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直接财务损失占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占0.5%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8] 内控迹象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董事等舞弊、更正已公布财务报告等[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等[8]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经营方针等重大事项[11] - 董事会是常设机构,负责重大经营决策,下设四个委员会且运行良好[11] - 监事会是常设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人员履职合法合规性[11] 内控现状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其他重大、重要缺陷[1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9] 制度建设 -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通过OA系统执行审批流程防控资金风险[15] - 设立审计部,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独立开展审计工作[13] - 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严格依规定执行[17] - 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各环节管理[17] - 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控制对外担保行为[17] -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各方面作明确规定[17] - 在信息披露管理中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职责[17] - 通过委派人员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