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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冠龙节能冠龙节能(SZ:301151)2025-04-24 15:4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成员不足3人时,60天内完成补选[4] 会议相关 - 召开须经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提前3天通知[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档案和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