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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SH:603856)2025-04-24 15: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05.606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205.606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2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9934.95万股,占比67.16%[19] - 公司设立时,倪立营认购股份数1443.75万股,占比9.76%[19] - 公司设立时,宝昂(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962.5万股,占比6.51%[19]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执行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8][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6]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3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8] 高管与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9][120]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8] 其他 - 东宏管业党总支设书记、副书记等各1人,下设4个基层党支部[11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30天通知[158][15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