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1日召开[2] - 会议召集通知10月26日发布,距会议15日[6]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1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7] 股东数据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36人,代表107,540,714股,占比44.6845%[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80,803,100股,占比33.5747%[9]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230人,代表26,737,614股,占比11.1098%[10] -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230人,代表12,457,714股,占比5.1763%[12] - 截至11月6日,公司总股本243,570,7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0,666,804股[9] 议案表决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16,051,114股,占比97.0576%等[16]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107,330,013股,占比99.8041%等[18]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07,418,013股,占比99.8859%等[21] 其他事项 - 陈建湘先生持有股份超1%,有临时提案资格,提案提交距会议超10天[13] - 10月31日董事会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章程议案并发布补充通知[13] - 会议召集、召开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