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接待原则与部门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4][5] - 证券事务部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8] 接待流程 - 特定对象来访需预约登记,证券事务部确认身份[10][11] - 特定对象相关文件发布前需知会公司[11] - 公司建立接待来访登记记录表并形成会议记录[11] 时间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来访[14] 责任规定 - 违反制度的人员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