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中光防雷中光防雷(SZ:300414)2025-04-24 14: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三人,全部由董事组成[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公司高管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送达通知[7] - 变更定期会议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0]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15]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可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1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档案保存于证券事务部,期限10年[21]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落实,执行情况向下次董事会报告[22] 决议通过 - 审议提案须过半数董事赞成,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24]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20] - 董事对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21]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者免责[2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则办理,披露前保密[21][29]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规则废止[2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章程冲突以法律、章程为准[24]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