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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高澜股份高澜股份(SZ:300499)2025-04-24 14:32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多样,含全资、控股等[2] - 子公司董高人员需提交述职报告,不符要求将被更换[6] 子公司会议与审批 - 非全资子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设董事会的至少开两次董事会[9]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母公司审查批准,报批前要考察论证[12][20] 子公司资金与担保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担保和抵押[13] - 境外子公司付款超规定需报母公司财务批准[26] 子公司信息与审计 - 子公司信息披露按制度执行并及时报送[15]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7] 子公司投资与利润分配 - 子公司严禁进入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20] - 子公司盈利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28] 境外子公司监督与管理 - 母公司建立境外子公司巡查、业务流程监督等制度[24] - 建立境外子公司负责人述职制度[24][25] 境外子公司资金预算 - 境外子公司编制投资资金计划、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并报批[26] - 境外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需报母公司财务部审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