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会议召集 - 董事长等特定主体有权提临时董事会议案,应提前3日提出[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8][9] 会议通知与变更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处理方式[11] - 临时会议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提案人交议案时间及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规则[17] - 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及决议规则[22][23] 会议表决与统计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9] - 书面投票后收集和统计表决票方式[19] - 宣布统计结果方式及时间[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董事会区分情况处理事项及总经理报告情况[27] - 董事在决议上签名并对决议负责[23] - 会议决议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