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 - 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产生[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1]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20]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产生[20] - 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2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下设内控审计部[20]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3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3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3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30]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6]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8]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8]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38] - 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等并提交董事会通过[4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3] - 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56]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61]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6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2]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62]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2] 细则相关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65]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5] - 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65]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65] - 文档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相关内容[66]
国安达(30090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