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688058)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需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3][14]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20日前公告,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送达[23]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4]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42] - 涉及关联交易普通事项需关联股东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4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