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纳微科技纳微科技(SH:688690)2025-04-24 14: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4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科创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381.4765万元,股份总数为403814765股,均为普通股[10][21] 股权结构 - 2018年5月12日发起人以净资产折为7500万股,BIWANG JACK JIANG持股29.75%,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7.40245%,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4] - 股东大会审议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1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召集要求[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有不同比例要求[15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有相应债务处理规定[172][17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