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及时报告[12]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3]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4]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在内[14]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制定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14]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15] 责任与执行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应追究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8]
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