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4月)
行为规范 - 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2] 权益维护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害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独立性[5][6] - 控股股东等控制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服务应确保资金安全[8]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8] - 控股股东等应维护公司机构、业务、担保决策独立[9][10] 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有偿原则[10]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等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质量[12] - 控股股东等发生特定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3] - 遇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公告并配合披露[15] - 控股股东等获取未披露信息应做好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15] 股份交易 - 控股股东等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9]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保证交易公允[19] - 协议转让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情形应采取措施消除、解决[20] 提案与承诺 - 控股股东等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2] - 应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22] - 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应提供担保[22] 适用范围 - 控股股东等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