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4月21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4595万元,经变动后为760295046元[7][8] - 公司总股本76029.5046万股,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9325.6319万股,其他股东持有46703.8727万股[15] 股份相关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应10日内注销[18] - 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30日内未执行,股东可诉讼[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并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1]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103] - 二名以上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提前两日送达[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1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天通知[122][12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强[142]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