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康缘药业康缘药业(SH:600557)2025-04-24 12:5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比例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18] - 监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按规定依次推选主持[18] 回购决议 -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7]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9]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2024年8月施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