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四种情况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意见[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应在10日内决定并书面答复[1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3] 会议报告与解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等应作报告[30] - 董事等应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39] 决议通过要求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或累计担保金额达一定比例需特别决议通过[34] 表决权与提名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参与[35]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37] 选举制度 - 选举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0] 决议后续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4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45][46]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异常应处理并报告[48] - 与会股东发生争议主持人应宣布暂时休会[48]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监事自决议通过之日就任[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上报材料和处理信息披露事务[51] - 董事会不将提案列入议程应解释并公告[5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部分条款于公司A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53]
长白山(603099) -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