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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6030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赛福天赛福天(SH:603028)2025-04-24 12:5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特定对象 - 包括持有本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 披露时间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11]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24]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经报告、审议、编写、审核等流程披露[23][31][3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处理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收集与公布等[42]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50]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存10年[45] 保密与处罚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违规者受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7][48] 其他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2][53] - 办法无规定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