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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国网信通国网信通(SH:600131)2025-04-24 12:15

股本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442,5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由1,201,759,044元减少至1,201,316,544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1,201,759,044股减少至1,201,316,544股[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子公司相关诉讼[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 - 原章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修订后为1%[9]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10]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1/3[11] - 原章程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修订后股东会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9] - 修订后董事会应有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0] - 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 - 10%由董事会审批;超此权限报股东大会批准[1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3] - 董事长新增召集、主持董事长专题会议职权,报告对象调整为股东会[12] - 统一删除原章程中关于“监事”及“监事会”有关内容[14] - 统一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14]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其他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