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相关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华安鑫创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5] - 大华认为华安鑫创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责任[6]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7] 局限性提示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