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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002767)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先锋电子先锋电子(SZ:002767)2025-04-24 09: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石政民、石义民等7人持股,石政民持股4894.00万股,比例65.25%[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9]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等[10] 公司治理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1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3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包括1名职工代表[41] 交易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决定[14]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单一年度内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45] 信息披露与财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43] 其他规定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1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