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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300035)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中科电气中科电气(SZ:300035)2025-04-23 15:3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2个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5] - 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0] 通知规则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出席会议[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召开[23] 表决规则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在通知中的提案表决[24]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另有规定[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依审计财报进行利润分配,半年度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等可不审计[34]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5]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会议届次、通知、召集人等内容及表决情况[38][3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40]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表决票数等内容[41][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