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300035)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运作规则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9]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4][17]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8] - 实施会计政策等变更前,审计委员会可事先决议否决,不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1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17] - 应按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18]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在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