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能实业海能实业(SZ:300787)2025-04-23 15:10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动 -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张海能转债转股,转为110股海能实业股票,总股本由26356.3747万股增至26356.3857万股,注册资本由26356.3747万元增至26356.3857万元[2] - 公司拟注销2369900股股份,总股本由26356.3857万股减至26119.3957万股,注册资本由26356.3857万元减至26119.3957万元[2][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26119.3957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变更[5][6] - 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6119.3957万股,均为普通股[7] 股东与股权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据相关规定查阅公司有关材料[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报告等职权,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授权可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三日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新增第三节独立董事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3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2]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3]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4][35]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分别为三名,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5] 财务与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8] 其他事项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办理工商登记手续[41] - 公告由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