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0月9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日[12] - 2024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15] - 2024年11月2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该日[13][15] 激励计划内容 - 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16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7.21元/股[13] 授予限制条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授予[16]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授予[16] - 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得授予[17][2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分红不得授予[21]